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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创意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时间:2022-07-13

数创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为完善数创学院帮困助学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依据国家政策与《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并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国家助学金的奖励对象与资助标准

1、参评对象:本系在校学生(大一 、 大二 、大三)。

2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资助档次分三个等级,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分两次发放(秋、春两学期)。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最多有一门不及格课程);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过评议小组评议而进入贫困学生档案的学生);

6、已被推荐为本学年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可以参与助学金评定,但根据数创学院贫困生人数实际情况,首先考虑没有获助的同学,确保大部分贫困学生能够得到国家资助。

三、各班级名额分配

 系评审小组根据学校下达获助指标,按班级人数分配各班级获助人数及金额

班级获助人数 = 获助总人数 ÷ 全系总人数 × 班级人数

注:如果班级贫困生人数小于系分配名额时,则实际获助人数按班级贫困生人数为准。(第一次分配,按班级总人数,如有少量余额,第二、三次倾向于贫困生人数占班级人数的比例及新生班级进行微调)

四、具体评审细则

1.学院助学金评选工作,由院助学金评审小组领导各班开展。在工作过程中,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评选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并在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本院的材料报送工作。

  2.各班应成立助学金评议小组,该小组需由班主任、班干部、班级学生代表组成。

  3.助学金评选工作启动之前,各班应完成综合量化评定及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具体文件参照《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

  4.学院接到学校资助中心的通知后,院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将根据各班人数及本学年学院国家类助学金名额情况,进行名额分配并将分配情况通知至各班班主任。

  5.各班级在以班主任为组长的助学金评审小组的带领下,认真学习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民主评选班级推荐奖助学金人员名单,并在班级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及学生申请材料上报学院。

  6.学院助学金评议小组对各班级助学金评选结果进行复审,并将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国奖与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的评选,将开展公开联合评选产生。

  8.因国家类助学金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评审文件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报,按照程序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等,以避免出现退表、返工等情况,影响整个助学金评定工作进程。

 

数字创意学院学工办

2020.11.16